【锦儒律师】关于房产税,一文了解相关重点

  • 来源:辽宁锦儒律师事务所
  • 作者:锦儒律师
  • 日期:2021-11-03

  【问题】

  1.本次房产税改革是什么?

  2.本次房产税改革有什么新变化?房产税将如何征收?

  3.试点城市会是哪些?

  4.对居民有何影响?

 

  1.本次房产税改革是什么?

  2021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刊发总书记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该文章在“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一章中,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本次房地产税改革的亮点在于,其被置于"共同富裕"的大旗之下,具备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的用途。昭示房地产税单纯是税制改革的一环和地方政府卖地后寻找新的税源,而将承担起调节高收入、推进共同富裕的重任。文章中多了“做好试点工作”,这是个重大信号,意味着部分城市房地产税试点已经做好准备、并将迅速推进。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其内容为: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决定》只是纲领性指导,并没有正式公布有多少地区会被纳入试点地区名单,也没有涵盖房地产税的税率和其他具体的征管内容,相关细节还有待于两个关键性政策:

  第一、国务院的试点办法,其将包含试点地区范围名单,并可能提供税率或征收率的范围;第二、试点地区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细则。

 

  2.本次房产税改革有什么新变化?房产税将如何征收?

  在立法方面,本次国务院通过全国人大授权,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改革,同时,由国务院先出具方案,再由各地根据情况出具细则,改善了上次改革中立法层次较低的状况,为后续全国人大修订房地产税法律提供基础。

  在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来看,2011年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居住类房屋,未涉及非居住类房屋。而本次房地产税的改革不仅包括对居住类住宅税收征收,还包括非居住类房地产,只是对于后者暂时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上海模式为:征收本地居民家庭二套及以上的房产和外地居民家庭在沪首房。征收税率为0.4%、0.6%两档。

  重庆模式为:对豪宅以及无户籍、无工作、无社保人员征收房产税,征收税率为0.5%、1%、1.2%三档。

  可以看出,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重庆模式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

  这两地征收的房产税,都是新增住房,而不是存量房。也就是说,并不涉及持有房产。而此次试点的房地产税,征收的不止有新增住房,还有存量住房。2020年财政部部长肖捷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即按照房价征收。

  参考上海最低税率0.4%计算,价值10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纳税4万元。

  

       3.试点城市会是哪些?

  哪里将会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网络上已有很多观点。

  有分析人士认为,试点应该在热点城市,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口流入较多、高档房销售火爆,年轻人住房比较困难的城市。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认为,位于创新前沿的示范区可以先行加入试点,给其它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提供更好的案例经验。

  中信证券的一份研报指出,试点城市将考虑全国区域统筹布局,名单或将于今年年底公布,而征收工作预计将分批次落地,上海、重庆、深圳、海南或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

  《决定》提出,将由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予以确定。目前官方虽未披露相关具体的信息,但结合实际,预计房地产交易较为活跃、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可能将落入试点范围。

  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扩大范围的试点地区,都会给它一个弹性空间,不要求所有的试点地区采取完全一致的方案。另外,在立法轨道上,一旦通过,也不会全国“一刀切”,会允许地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先有后或有差别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对居民有何影响?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在试点期内,房地产税对试点地区内持有多套房子的个人或家庭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征收应该有减免设计,比如首套减免税、房产税的免征面积等,实际上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对在试点地区租房的群体而言,影响也不会很大。首先,影响房产价格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供给,而限制房租的则是本地工资收入。如果房东因为征收房地产税而将成本转移给租客,短期内租金可能会上涨。一旦租金达到市场承受极限,价格还是会被迫下跌。其次,房地产税试点,会推动许多空置待涨的房子进入租房市场,以抵消部分房产税,这会促使租金下跌。

 

  【锦儒观点】

  1. 为推进“共同富裕”,国务院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2. 距离房地产税的正式立法已经很接近了。

  3. 而此次试点的房地产税,征收的不止有新增住房,还有存量住房。明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即按照房价征收。

  4. 将来扩大范围的试点地区,都会给它一个弹性空间,不要求所有的试点地区采取完全一致的方案。

  5. 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对在试点地区租房的群体而言,影响也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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