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再审的争议焦点为:原终审判决安妍在约定房价之外另行补偿70万元是否合法有据。
法律分析
上述案件,是典型的以“情势变更”原则主张调整交易价格的案件。
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但就本案而言,综合考察近20年的房地产市场行情,大体上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一直是处于增长趋势的,因此,在这种大的历史背景下,房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虽然可能超出当事人的预见,但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故以房屋价格出现较大上涨、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调整交易价格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